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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上電網 新協議歷來“最綠”

时间:2017-04-26

  香港新聞網4月26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環境局宣布將在新一份電力《管制計畫協議》中,引入全新的上網電價計畫,鼓勵私營機構及社區投資可再生能源系統,生產的電力可以高於一般電費水平售予電力公司;電力公司則可向企業出售可再生能源證書,展示其用電可減少碳排放,收入將用作減輕推行上網電價計畫帶來的電費影響。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形容,新協議為歷來與電力公司達成的“最綠色”協議。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新《管制計畫協議》將有多項措施積極推廣可再生能源,包括推行全新的“上網電價”(Feed-in Tariff)計畫,市民或私營機構可以投資可再生能源系統,生產的電力可用高於一般電費水平的價格售予電力公司,來支付他們投資在可再生能源系統或發電的成本。所生產的電力將會由電力公司提供給所有用戶使用。

  同時,兩電會推行“可再生能源證書”(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計畫,讓消費者特別是私人機構,自願以高於一般電費水平的價錢,透過購買可再生能源證書,向社會展示其營運或活動可降低他們的碳足印。出售可再生能源證書的收入,亦可減輕推行“上網電價”計畫對一般消費者所帶來的電費影響。

  中電副主席阮蘇少湄說,上網電價將與可再生能源證書所收電費掛鈎,中電會小心定價,令兩計畫互相支援,不需要由其他客戶分擔成本,中電會為有意接駁入電網的民間供電系統提供免費的諮詢服務,並以高於一般電價的費用購入,並以較高的價錢售予參加再生能源證書計畫的企業。

  政府亦會透過優化現行的獎勵計畫,以鼓勵兩電推展可再生能源,兩電亦會改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統接駁至電網的安排,方便市民採用環保、潔淨的能源系統。

  節能方面,政府要求電力公司引入“減少高峰用電”計畫,以減少高峰電量需求,當局期望措施有助減少兩電投資不必要機組,紓緩電費上調壓力;而電力公司營運表現的獎罰門檻,將會適當地提高,並加入恢復供電的新表現指標。

  新《協議》亦收緊過剩發電容量安排,規定電力公司為應付最新電力需求所裝設的新發電措施,若在啟用時發現發電容量過剩,有關資產淨值將全數剔除於准許回報的固定資產平均淨值中,讓市民毋須為過剩發電容量而承擔支出。

  鑑於現時本港電力市場未具備引入競爭的所需條件,政府會在新一個《協議》期內,與電力公司研究電力聯網和開放電網安排,以及向公眾披露兩電的個別成本數據,為日後市場具備所需條件時,引入潛在的新供電者做好準備。

  為進一步鼓勵電力公司推廣能源效益和節約能源,電力公司的能源效益基金金額將會增加,支持進行改裝和重新校驗工程,以及推行以建築物為本的智能和資訊科技技術等,並會由只涵蓋非商業樓宇,擴展至涵蓋商業和非商業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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