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5日電 據香港星島網報道,一名尼泊爾籍及一名沙特阿拉伯籍的非法勞工,涉嫌使用及管有懷疑偽造香港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前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禁15個月及6星期。另外,一名香港市民因聘用非法勞工,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8星期。
入境處調查人員早前接獲警方轉介,跟進調查一宗有關非法勞工的案件,執法人員在上水拘捕一名搬運建築廢料的29歲印度籍男子。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該名男子出示了“行街紙”,而及後的調查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行動中,一名聘用該名非法勞工的香港居民僱主亦同時被拘捕,他因未有查閱該名印度籍非法勞工的身份證明文件,及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一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他承認控罪,被判監禁8星期。
另外,入境處調查人員於3月29日進行的“曙光行動”中,在北角一間食肆內拘捕一名尼泊爾籍男子及一名沙特亞拉伯籍男子,年齡分別為34歲及55歲。被捕時,兩人正在從事洗碗工作,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其中一名男子出示了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及後的調查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另外,該兩名男子亦同時涉嫌使用及管有懷疑偽造香港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他們前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控以旅客身份在港從事未經入境處處長批准之工作,從而違反其在港之逗留條件及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案件經審理後,他們分別被判監禁15個月及6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