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5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已“熄機”逾一年的亞洲電視,時任董事司榮彬被指縱容公司拖欠廿九名員工、共七十三萬港元薪金,事後遭勞工處票控“沒有在到期日支付工資”和“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到期日支付工資”共四十四罪。否認控罪的司榮彬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傳票罪成,司榮彬昨親自求情稱,處理亞視的複雜過程可謂一波三折,經歷了很多見利忘義的不法商人,他單是發薪的資金已花掉兩億,以拯救亞視得以重生而感到自豪。最終被判罰款合共廿三萬八千元。
裁判官判刑指,相關法例的立法意圖是要確保員工獲發薪的權利必須得到保障,即使被告自稱已盡最大努力拯救亞視,又要避免亞視清盤造成更大傷害,但對法庭而言清盤與否只是投資者的商業決定,被告事發後是否盡力令員工能獲發欠薪才是強而有力的求情因素,法庭是不容許拖欠薪金後不了了之的情況,因此補救措施必須給予比重。
辯方指,所有涉案員工的欠薪已透過法人或破欠基金全數支付,最終沒有招致損失﹔又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亞視前管理層及主管的聯署信、亞視前藝人劉賢錫、太平紳士譚耀宗等。辯方續指被告不斷努力令亞視能被保留至免費牌照的最後一刻,更是大於商業考量的社會責任。
司榮彬親自求情稱,造成亞視欠薪有很多客觀因素,但不是他犯法,作為董事他已提出多個解決方案,惟遭實際控制董事局的蔡先生及王征否決。他投資亞視是出於對其的情懷,自高中第一次收看亞視的劇集霍元甲,認為亞視感動及影響了一代人,故他對亞視是有着崇拜的心情。在整個投資過程中,他能感受到港人對亞視的深厚感情,人們稱讚他為英雄,更令他深受鼓舞。
司又表示勞工處控告他故意縱容亞視欠薪是有損其人格及有違客觀事實。他自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得知亞視欠薪數月後已投資了三千五百萬,至六月仍不斷注資亞視,單是發薪的資金已花掉兩億,如果當時選擇清盤,雖他至少可減少五億損失,但對員工是不公平。他重視商譽名譽,希望成為有良心的商家,並以拯救亞視得以重生而感到自豪。
司榮彬在庭外表示,認為該罰的人不是他。當被問及不用被判入獄是否感鬆一口氣,司指從來沒有擔心過,因他沒做過損害亞視員工利益的事,又指是否上訴會再看律師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