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2月8日電 香港一名外籍主控官2009年在法院外被淋潑腐蝕性液體,一度潛逃內地的涉案男子早前在香港承認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8日在區域法院判囚25個月。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2009年,外籍主控官葉祖耀在香港島灣仔區域法院外遭淋潑腐蝕性液體。本案先後有6名涉案男子重判入獄10至12年,一名潛逃內地長達7年的涉案男子前年10月在新疆被捕,後移交香港警方。他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
法官祁士偉判刑時指出,被告詹偉堅自稱只是案中的“中間人”,但他的協助讓計劃得以開始。
祁士偉表示,這類案件無量刑指引,但法庭需考慮被告的參與程度,以及最終是否妨礙到司法公正。他強調,任何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均非常嚴重,此類罪行會影響公眾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
祁士偉考慮被告認罪,並曾在內地被拘留約4個月,酌量減刑至判監25個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