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9月6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交通事務局持續跟進風災善後工作,當中,為方便統一處理及加快相關程序,於風災期間受浸或受壓毀之輕型汽車、重型摩托車或輕型摩托車車主,倘擬申報有關受浸或受壓毀的事實,須於九月十八日(周一)或之前,於辦公時間內到交通事務局轄下三個服務專區(馬交石服務專區、中華廣場服務專區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服務專區)辦理註銷手續,以及聲明將該車輛交予局方處理。
需提供受浸證明
辦理申請時,車主除須填妥相關表格及遞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外,亦須提供車輛因風災而受浸或受壓毀之倘有證明文件,包括指出有關車輛遭受水浸或受壓毀時所處的確切停泊地點、相關相片、拖車公司發出之拖車收據(當中須指出車輛被拖走時所處的確切地點)等。
此外,交通事務局前日起至本月十日,派員到栢樂停車場、快達樓停車場及麗都停車場,協助受浸車車主辦理車輛註銷簡便手續,時間為每日上午九時半至十一時,及晚上七時至八時半。
逾期按程序處理
如受浸車車主計劃註銷車輛,註銷時可委託當局處理車輛;計劃維修車輛之車主,則需自行安排拖車把車輛移離停車場。倘若受浸車輛於本月十日前未被移離,當局將按現有程序作處理。
昨日上述時間內,交通事務局派員到麗都停車場入口處接受居民查詢,及向車主提供聲明車輛是否水浸車的註銷表格。現場人員表示,昨日共有十多名車主前來查詢及索取相關表格,亦有車主即場填好表格,交齊所需文件,申請註銷受浸車輛。麗都停車場工作人員表示,該停車場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現時約有數十輛汽車在內等待進一步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