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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發現歲半幼兒不宜用“電子奶嘴”

时间:2017-09-27

  香港新聞網9月26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家庭環境和幼兒發展調查報告”發現,澳門幼兒普遍從小就接觸電子熒幕產品。近九成九的幼兒三歲前便接觸電子熒幕產品,逾四成幼兒每日使用電子產品超過一小時。調查報告指出,幼兒使用電子產品會更大機會出現語言發展遲緩現象,建議十八個月以前的幼兒應避免使用電子熒幕產品。

  影響幼兒各方發展

  負責研究的澳大教育學院助理教授李思敏指出,調查發現逾七成幼兒在十八個月以前就開始接觸電子熒幕產品(包括電視、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更有超過一成家長不會限制幼兒使用電子產品時間,值得關注。

  調查顯示,歲半至三歲的幼兒,較晚年齡才接觸電子產品以及每日接觸電子產品的時間較少者,在語言溝通、社會人格、粗動作與精細動作、認知能力五方面發展較好。

  每天使用一句鐘內

  許多父母會將智能手機等產品給幼兒使用,然而調查發現,幼兒使用電子產品會有更大機會出現語言發展遲緩的現象。李思敏建議,幼兒每日接觸熒幕時間最好在一小時內,不超過兩小時。家長可以為孩子選擇各種故事書,增加親子閱讀的時間。美國兒科學會對幼兒使用電子熒幕產品提出過幾點建議,十八個月以前的幼兒應當避免使用電子熒幕產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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