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澳門11月7日電 (記者 肖龍) 澳門特區立法會7日舉行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聘用殘疾人士的稅務優惠》法案。
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當天列席立法會會議,引介《聘用殘疾人士的稅務優惠》法案的內容。
梁維特表示,該法案旨在落實“維護就業權益”的施政政策,透過專屬的稅務優惠措施,藉此推動雇主聘用殘疾人士,為殘疾人士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法案建議每聘用1名殘疾雇員,每月工作不少於128小時,可獲得5000澳門元(下同)稅務減免,該扣減金額可視日後經濟發展情況而作出調整。
梁維特表示,扣減金額的訂定,是按現行可課稅收益7.2萬元,結合所得補充稅及職業稅平均稅率7%計算。
據社會工作局數據,截至2017年9月底,持有有效“殘疾評估登記證”的人士為1.15萬人,若有關人士全部受聘於需要繳稅的雇主,特區每年將少收5750萬元所得補充稅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