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澳門2月5日電 (記者 肖龍) 澳門特區公報5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社會保障制度中的出生津貼調升至5000元(澳門元,下同),其效力追溯至今年1月1日。
據悉,出生津貼的發放是按照子女出生日期或被收養日期計算,新金額適用於今年1月1日起出生或收養子女的申請個案,符合受益人資格的父母雙方均可領取。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發表《2018年度施政報告》時,提出多項惠民措施,其中以出生津貼增幅最大,由原來的1957元增加至5000元,以鼓勵優生多育。
現時澳門育兒成本高漲,育兒社會配套不足,令許多夫婦“不敢生”。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黃潔貞建議政府除提高生育津貼外,更應通過經濟、教育、醫療、家庭照顧及托兒等政策的相互配合,在各範疇的政策上落實多點支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