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澳門2月9日電 (記者 肖龍) 澳門特區政府公報9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推出新一輪房地產市場管理措施,包括取消出租房屋因空置而獲豁免房屋稅的規定,以及向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者加徵5%或10%的印花稅等。新措施10日起生效。
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澳門特區立法會於6日和7日分別審議通過《修改市區房屋稅規章》和《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政府取消出租房屋因空置而獲豁免房屋稅的規定,向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者加征5%或10%的印花稅。另外,待出租房屋亦會被視為非出租房屋,同樣需按 6%稅率繳交房屋稅。
與此同時,為協助澳門青年置業,金融管理局推出了有關“合資格青年首次置業的按揭成數”的規定,符合條件的貸款申請人的銀行按揭可達房價八至九成。
財政局局長容光亮指出,2016年至2017年期間,所有住宅交易的買家基本是澳門居民,當中已擁有住宅單位的占56.7%,因此政府認為有必要推出新的樓市調控措施。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