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3月20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城市大學、澳門“一帶一路”法律服務研究會及澳門商標協會昨聯合舉辦“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論壇”,探討如何在大灣區建設中整合三地的法律服務力量,促進三地法律合作和交流,以解決粵港澳大灣區將面臨的區際法律衝突問題。
論壇昨日上午十時在城大何賢會議中心舉行,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中聯辦法律工作部副部長王恒,外交公署代表裴廣松,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總經理梁剛,議員邱庭彪、宋碧琪,澳大法學院長唐曉晴,司法部港澳台法律培訓交流中心副主任董石,澳門“一帶一路”法律服務研究會會長潘傳平,城大校長張曙光、助理校長葉桂平,以及多位專家學者出席;並邀請城大法學院特聘教授曾華群、中國土木工程集團總法律顧問張拉柱、中山大學教授慕亞平、三一重工總法律顧問曹麗霞進行主題演講。
發展建設覓新思路
潘傳平致詞表示,“一帶一路”建設從倡議走向實踐,超出預期的進展和成果,合作夥伴亦越來越多,故在大灣區建設中,需要搭建一個包容性巨大的合作發展平台,形成聯通海內外的法律共同體,以解決“一帶一路”建設中的法律衝突障礙。
葉桂平認同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推進下,三地的法律服務合作將不斷加深,但其不同法律體系差異不可忽略,因此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為確保粵港澳大灣區有良好的法制化環境,法律界的專家學者需加強交流合作,推動區域的協同發展。
董石表示,為配合大灣區建設及“一帶一路”對涉外法律事務,國家司法部正在就灣區發展建設不斷尋求新思路,組織內地中院具有涉外法律審判職能的審判員和法官接受培訓,並聘請港澳法律專家介紹港澳法律制度,為大灣區提供更好的法律環境。
制度不涉三地司法
講者曹麗霞指出,國內集團與“一帶一路”沿岸國家合作,最具挑戰性的法律服務是如何配合當地政策、以何種形式參與當地的商務合作和發展等,都要考慮到政策延續性的問題,故會依託國內律師事務所與海外的合作機構,或在當地尋找律師事務所合作,評估投資項目後,再作總體規劃。
慕亞平認為,過往CEPA能解決內地與港澳的關稅和貿易便利化問題,但沒有太多關注法律合作;現時大灣區的國際視野格局較CEPA高,可建立出一套不涉及司法的三地共同制度,解決民商事爭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