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12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海關聯同民政總署聯合稽查進口本澳的海產食品,期間揭發一艘漁船在未具備准照的情況下,先後於本月八日及十日,分別將一百三十公斤生蠔肉及一千○二十三公斤貝殼類海產偷運進入本澳,澳門海關已立案追查海產偷運進入本澳後的用途。
案中被扣查的海產食品在未具備准照及未經檢疫的情況下偷運進入本澳,澳門海關將根據《對外貿易法》起訴兩名涉案漁民,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五千元至十萬澳門元,扣查之貨物則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並移交權限實體作銷毀處理。
海關呼籲市民不要購買來歷不明及未經檢疫的海產,如市民懷疑有任何走私活動,請即與澳門海關聯絡,廿四小時舉報熱線:二八九六 · 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