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7月16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省政府公佈實施《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二○一八年的重點工作,首要目標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第一,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方面。一是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完善工作機制,協商重大議題和確定合作項目,做好規劃出台後分工落實、政策解讀、宣傳和推廣工作。
二是強化CEPA實施,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最大限度促進經貿要素跨境便捷流通,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三是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跨境金融合作統籌協調機制,解決存在問題,推進大灣區金融創新發展。
四是爭取提高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便利化使用水平,謀劃放寬澳門單牌車入出橫琴的政策。五是積極謀劃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貿易平台,聯合赴海外開展粵港澳大灣區投資營商環境推介活動。
六是聯合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整體旅遊品牌及形象,開發旅遊線路,開展在境內外旅遊宣傳和推廣。七是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打造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工作。研究制訂智慧城市指標體系,建立聯絡機制,推動產學研合作,促進智慧城市間交流合作。
促投資葡語國家
第二是粵澳要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一是要推動成立“一帶一路”法律服務研究中心,加強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政策研究,探索提供法律服務。二是發揮“中葡合作發展基金總部”作用,為粵澳企業投資葡語系國家提供便利。
三是澳門基金會設立“一帶一路”專項獎學金,支持粵澳青少年前往葡語系國家,以及“一帶一路”的沿線國家進行學習。
四是加強粵澳建築及相關工程服務合作交流,包括組織企業參與在澳舉辦的國際基礎設施投資與建設高峰論壇等,推動粵澳建築業企業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建設。
廣東與澳門將加強粵澳發展策略小組參謀作用,圍繞粵澳參與“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及當前合作重點等內容開展專題調研及政策研究,服務兩地合作發展。
兩地加強粵澳民間交流合作。發揮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平台作用,深化兩地業界互動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