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7月25日電 據中新社報道, 7月25,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就“非凡航空”拖欠政府款項做出回應稱,經濟局及“工商業發展基金”已採取措施,完善審批援助貸款的制度,加強對申請者和擔保實體兩方面的審查機制。
澳門特區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近日公佈初級法院審理“非凡航空”破產案經過,指“非凡航空”於2010年4月申請破產,拖欠債務總額11.4億澳門元,其中“工商業發展基金”是第二大債權人,被拖欠2.12億澳門元。“非凡航空”變賣財產後,銀行結餘隻有11.8萬澳門元,尚不足繳付破產訴訟費用。由於判決已轉為確定,主審法官於今年1月23日宣告案件歸檔,使“工商業發展基金”追討“非凡航空”欠款陷入停頓。
梁維特當天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2008年至2009年期間,航空業受到國際金融風暴的影響,澳門與世界上不少地區,都對航空業作出支持,例如內地當時作出了超過100億人民幣的援助,瑞士也對“瑞士航空”作出折合逾20億香港元的支持。
他表示,當年特區政府基於善意,希望在金融風暴的時候,為本地航空業帶來支撐作用,所以當時決定援助“非凡航空”,同時也向“澳門航空”作出相應的支持;但不幸的是“非凡航空”於2010年宣告破產,而“澳門航空”就繼續營運。
據他掌握,“非凡航空”宣告破產後,“工商業發展基金”已聘請相關的專業律師進行追討,由於有關民事訴訟涉及港澳兩地,由專業律師跟進,會更有效率、更到位,也是根據客觀現實的合理做法。
梁維特認為,援助貸款審批工作還有可以完善的空間,一方面是對申請者的資質審查機制;另一方面是關於擔保實體的機制,擔保的是個人抑或公司、其擔保能力等。而經濟局和“工商業發展基金”已於2015年對相關制度和工作採取一系列改善措施,並持續完善。(記者 龍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