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澳门新闻

澳門特區政府決定不執行輕軌車廠案終院判決

时间:2018-08-09

  香港中通社澳門8月8日電 (記者 肖龍)對於澳門終審法院日前維持中級法院判決,特區政府需重新計算競投輕軌車廠上蓋工程的7間公司標書得分,澳門特區政府運輸基建辦公室8日發出新聞稿稱,政府決定根據《行政訴訟法典》第175條的規定,以不執行之正當原因,不會執行終審法院相關判決。

  澳門輕軌車廠上蓋工程,因原承建商與澳門政府施工上有爭議,導致工程嚴重滯後,其後雙方解約。有關工程在2016年採用書面詢價方式重新招標。其中得分第二的中國路橋工程公司提出上訴,認為行政當局沒有遵守評分標準。終審法院7月24日維持中級法院判決,裁定澳門特區政府上訴失敗,需重新計算競投有關工程的7間公司的標書得分。

  運建辦表示,輕軌車廠上蓋工程目前已經完成超過9成,剩餘的僅是調整、測試及驗收工作,預計工程可在年底前完成。車廠作為氹仔綫的核心,倘若現階段將未完成的少量部分重新判給其他承攬方,除行政程序外,新承攬人安排團隊、機械和設備,以及工作交接都需要時間,將對工程完工及對氹仔綫的系統安裝工作造成嚴重影響。

  新聞稿稱,特區政府一向尊重法院的判決,然而鑒於有關工程已基本完成,且執行有關判決將嚴重損害公共利益,因此決定根據《行政訴訟法典》的規定,提出不執行相關判決之正當原因。

  運建辦并已將有關決定通知利害關係人。(完)

  • 上一篇:澳門青年峰會舉辦座談會探討智慧城市發展
  • 下一篇:第18屆亞運會澳門代表團即將出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