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24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提出的“政府應立即開展社屋申請,並落實社屋申請恆常機制”的辯論大會正排期,邀請政府官員與議員辯論。但房屋局長山禮度最新回覆李靜儀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政府正集中跟進“社屋法”草案的修訂工作,考慮於新制度中引入社屋恆常性申請,由於恆常性申請乃全新的申請方式,需待立法工作完成後,才具條件開展新一期社屋申請。
全新申請方式
山禮度指出,政府已展開公屋法律制度的檢討與修訂工作,其中,修訂“社屋法”草案已正式進入立法程序,法務部門正跟進法律技術分析及核實工作。政府正集中跟進“社屋法”草案的修訂工作,考慮於新制度中引入社屋恆常性申請,由於恆常性申請乃全新的申請方式,需待立法工作完成後,才具條件開展新一期社屋申請。根據《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行政法規規定,對於面臨社會、身體或精神危機,又或遭受災難急須安置的個人或家團,可透過例外情況申請社屋。
對於房屋局提出修法後才可重開社屋申請。李靜儀回應稱,雖然社屋恆常性申請乃全新的申請方式,需待立法工作完成後才具條件開展。但根據現行“社屋法”的規定,政府是有權決定何時開展社屋申請,無需透過修法。
李靜儀指出,自一三年最近一次啟動社屋和經屋申請後,至今未見重開申請,有住屋困難的家庭已等了四年。更重要的是,政府採取“有屋才開隊”的做法,由於申請間隔時間長,每次開展申請,都會吸引大量居民申請,房屋局根本無辦法快速處理如此大的申請量,導致社屋單位雖已建成,但仍然要等待申請及審查程序完成;但有關程序耗時極長,甚至等兩、三年仍未完成,令公屋資源被白白閒置。
盡快重開申請
李靜儀強調盡快重開申請,可以提早對申請作出初步的審查,一待社屋建成,就可跟進後續的上樓審查和安排,有助節省等待上樓的時間,故當局有必要盡快重開新一輪的社屋申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