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12日電 據中新社報導,澳門特區第六屆立法會選舉將於今年9月17日舉行。為保證選舉公平公正進行,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12日公佈選舉第一號指引,就競選宣傳、選舉開支、投票方式等訂出具約束力的指引。
在競選宣傳方面,指引規定必須將競選總部等場所的面積地址及賬目等詳細資料通知選舉管理委員會。指引禁止通過商業廣告進行競選宣傳,而宣傳車輛音響播放的音量,由上午9時至晚上7時59分不得超過85分貝,晚上8時至晚上11時不得超過70分貝。
指引載明,大廈共同部分內張貼競選宣傳海報或單張等,祗可在樓宇外無法看見的位置,並須事先得到小業主大會表決同意。
此外,指引還明確規定,禁止投票站內使用流動電話和其他通訊及具有影像功能的設備,一旦發現有人通過通訊工具作出違規宣傳等不法行為,尤其是在競選日當天的宣傳,有關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應按照選管會的命令,迅速移除或阻止他人查閱不法資訊。
該指引還就選舉開支的許可及追認,以及投票時須強制使用的印章作出規範。
立法會選管會指引屬約束性指引,違反指引規定將被控加重違令罪。(記者 龍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