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7月7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特區行政會昨公佈《社會保障基金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社保基金將新增一名副主席職位以協助主席管理及協調新增的職能及架構;新增一個廳級及四個處級單位,為中央公積金制度廳,下設公積金綜合事務處、公積金帳戶管理處、公共關係及技術支援處、投資事務處。社保基金人員編制由原來的六十六人擴充至一百六十七人。
因應雙層社保推行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容光耀,昨日下午三時在政府總部介紹已在行政會完成討論的《社會保障基金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規範社保基金組織及運作的現行法例於九三年頒佈,隨着雙層式社保制度的推行,社保基金服務對象的數目大幅度上升,負責管理的資金龐大,所執行的職責亦趨多樣和複雜,其在預算、人力及物力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均相應增加。為有效實踐目標及履行職責,並提升部門的回應能力,有需要重組社保基金的組織架構。截至去年,社保基金共管理款項超過八百五十億元,其中第一層社保資產七百○二億元,第二層有一百四十九億元。
《社會保障基金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包括新增一名副主席職位以協助主席管理及協調新增的職能架構;並由目前的一廳四處,增加至兩廳八處,新增的是專責執行中央公積金制度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廳,下設公積金綜合事務處、公積金帳戶管理處、公共關係及技術支援處、投資事務處。人員編制由原來的六十六人擴充至一百六十七人,以滿足擴大職能及重組架構後的人力資源需求,尤其為執行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的全民供款工作,第二層全新的中央公積金制度的相關工作,以及新職能範疇的輔助性工作,包括資訊技術、宣傳推廣、法律及投資等事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