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7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主持并监誓。
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任命了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了审计署审计长等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上述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4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主持并监誓。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下午5时许,吉炳轩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新任命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异康手抚宪法,宣读誓词。新任命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三运、王宪魁,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夏宝龙,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跟诵誓词。
全国人大机关、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宣誓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