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牛伟坤)“六年一学位”成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升学政策的关键词之一,即“同一房屋地址六年只能解决一户入学申请”。石景山区教委近日明确,如果租房者使用某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参加审核,六年内对该房产业主子女的入学也会产生影响。
有家长提出:“我是房东,我的孩子是北京户籍并在三年后入学,如果租房人的孩子要用我的房子作为入学依据去参加审核,会不会对我的孩子入学造成影响?”对此,石景山区教委回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东的孩子在三年后仍用此房屋作为入学依据,当房屋所对应的划片小学学位不足时,其子女有可能不能对口入学,只能在学区内参加派位。此外,只有一个门牌号的平房大院,虽为一个大院,但也属于同一处房屋地址,所以不可以有两个或以上租户用此房申请入学。
值得提醒的是,非本市户籍五证审核标准中实际居住证明规定,租房需要房东签署《承租人子女使用房屋入学知情同意书》。石景山区教委明确,为保障房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房东已经了解招生政策中涉及房屋出租“同一房屋地址六年解决一户入学申请”的规定,同时保证《知情同意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需要房东本人携带身份证到街道现场签署。
有的家庭孩子现在已在学校上学并有正式学籍,但觉得学校不理想,今年想申请参加信息采集重新上一年级,对此,石景山区教委明确表示“不可行”:根据北京市学籍管理规定,已入学的一年级学生,该学校已为学生建立了学籍档案,北京市学籍管理系统已为每个学生分配学籍号,此学籍号具有唯一性,不能重复建立学籍。
此外,石景山区教委还规定,单位集体户口且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无自有住房的,不能单校划片对口入学,只能在户口所在学区内参加计算机派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