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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入额检察官须配置在业务部门并从事办案工作

时间:2017-05-16

河北入额检察官须配置在业务部门并从事办案工作

图为发布会现场。 谷晓哲 摄

  河北:入额检察官必须配置在业务部门并从事司法办案工作

  中新网石家庄5月16日电 (记者 陈林)16日,记者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全省所有入额检察官必须配置在业务部门并从事司法办案工作。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一定数量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入额而不办案的检察官,自觉退出员额。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秉群说,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多释放改革红利,推动全省检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省检察院院党组决定,将2017年确立为深化司法改革年,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司法改革活动,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近日,河北省检察院制定了《河北省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改革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何秉群表示,准确把握自身定位,找准工作目标,是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体制改革正确方向、扎实有效开展深化司法改革年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围绕以下四项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是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更加健全。二是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三是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四是保障司法产品品质和司法公信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聚焦改革关键事项,统筹协调推动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实施方案》的工作重点是: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职业保障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

  在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面,《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做好各类人员的转岗定岗工作,所有入额检察官必须配置在业务部门并从事司法办案工作。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一定数量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入额而不办案的检察官,自觉退出员额。完善检察官员额配置制度,坚持“以案定额”和“以职能定额”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员额分配办法,推动检察官员额在省内统筹配置、动态调整。

  在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健全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用审判定罪量刑的标准规范约束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加强沟通协调、统一认识和标准,着力解决诉讼程序违法纠正难、非法证据排除难、证人鉴定人出庭难等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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