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5月22日电 (王华 陈玉琪) 广州市纪委22日公布,该市出台相关《意见》,实现问责范围全覆盖,涵盖非公有制党组织。当中还规定,“一案双查”成为问责必经程序。
这份《贯彻落实〈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对问责制的适用范围、问题线索办理、问责执行、问责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具体规范。
《意见》规定,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包括党委、党工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及其领导成员,而不限于党委(党组),并涵盖非公有制组织党组织,实现问责范围全覆盖。此外,《意见》提出了精准问责、全面问责、公开问责、公正问责四个要求,围绕问题线索办理、调查回避、听取问责对象意见等环节逐一规定,形成闭环链条。
《意见》还将“一案双查”设定为问责工作必经程序。规定纪委在查办案件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对是否需要问责应在案件调查报告中作出明确结论;如存在需要问责情形,应启动问责调查或提出问责意见。
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蔡鹏浩称,今年以来,市纪委进一步加大“一把手”约谈工作力度,市委书记带头约谈、建章立制。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有3256人次党员干部接受谈话提醒。
广州市纪委还通报,今年1至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092件,立案查处违纪案件43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9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