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柏林5月22日电(记者张毅荣)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22日在柏林表示,中方正在就《巴黎协定》实施涉及问题准备“中国方案”。中国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决心坚定不移,将继续同有关各方一道,推动多边谈判进程不断取得积极成果。
解振华当天出席由德国联邦政府组织的“彼得斯堡气候对话”非正式部长会议。他在会议期间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中方正在就《巴黎协定》实施涉及的透明度、全球盘点等问题准备“中国方案”,找到照顾各方舒适度的“着陆点”和“最大公约数”,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体现气候公平、行动和支持相匹配、促进性和交流最佳实践。
解振华介绍,2016年,中国碳排放强度比前一年下降6.6%,远超出当初计划下降3.9%的目标,保持着应对气候变化的力度和势头。2011年至2015年间,中国碳排放强度下降了21.8%,相当于少排放23.4亿吨二氧化碳。中国确定了“十三五”期间碳排放强度下降1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5%等一系列约束性指标。
他表示,中国将继续采取节能和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增加森林碳汇、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广低碳智慧城市、推进气候变化立法等举措。
解振华说,中方将继续大力推进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目前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已经启动,正在发展中国家开展10个低碳示范区、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和1000个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名额的合作项目。中国南南合作团队已与27个国家开展合作,帮助这些国家提高适应和减缓能力、管理能力和融资能力。中方愿意与有关国际机构一道推进气候变化南南合作。
他表示,为落实《巴黎协定》,中方建议,一要巩固政治互信,各方要加速落实已经做出的承诺,为落实《巴黎协定》奠定互信基础;二要结合发展实际,把落实《巴黎协定》和自主贡献的努力转化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扩大就业的政策和行动,实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多赢;三要推动合作共赢,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出路在合作共赢,应在《巴黎协定》实施后续谈判中营造相互理解、赞赏、学习和促进的建设性氛围,推动各方交流最佳实践,推动务实合作;四要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各方不断提高行动透明度和力度,发掘发展绿色金融的机遇,鼓励技术创新,做到行动和支持相匹配,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各方面能力,确保《巴黎协定》得到持久实施。
解振华说,《巴黎协定》描绘的绿色低碳发展全球大势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选择相一致,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中国都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这既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他说,中方将全力支持斐济办好今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推动大会形成《巴黎协定》实施后续谈判的草案,为2018年如期完成谈判打好基础。
“彼得斯堡气候对话”非正式部长级会议2010年由德国发起,主要为当年年底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