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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防治校园暴力,使施暴者受到惩戒和教育

时间:2017-05-25

  周强在加强少年司法专题座谈会上强调

  妥善审理涉校园安全案件防治校园暴力

  法制网北京5月25日讯 记者周斌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加强少年司法专题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方针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周强强调,要充分认识少年司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各级法院要坚持“特殊、优先保护”司法理念,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根本目的,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要依法惩治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有效防治校园暴力,使施暴者受到应有惩戒和教育,使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及时得到司法保护和救济。要始终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少年司法工作始终,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帮助犯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周强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涉及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要依法严惩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要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充分发挥司法的惩戒和教育功能,促使未成年罪犯深刻汲取教训、重新做人,并深入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原因和家庭、学校教育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高安全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周强要求,要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要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强以案释法,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释疑解惑,同时加强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好司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要认真总结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经验,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师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周强要求,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要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积极回应群众对少年司法工作的关切和需要,认真研究社会反响强烈、具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要加强与各方面的协作配合,将工作从法庭延伸到家庭、社区、学校,在社会各方参与、支持下,更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及时制定出台配套司法解释或业务指导规范,统一裁判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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