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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干部档案造假:有的除了性别 其余信息都是假的

时间:2017-05-25

  原标题:扎紧干部档案的“篱笆”

  ◆ 干部档案是历史、全面地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 干部档案造假扰乱了正常的选人用人机制

  ◆ 有的干部篡改年龄高达11次;有的除了性别之外,其余信息都是假的

  ◆ 造假时间节点:①干部选拔任用前后;②干部工作跨区调动期间

  ◆ 造假集中在“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身份信息

  ◆ 一些意欲档案造假者,只要“搞定”这一两个档案管理人员,就可能轻松完成档案造假,而且还很安全

  ◆ 大凡实施档案造假,易诱发窝案

  记者/李松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4月24日发布甘肃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提到,对认定档案造假的2名厅级干部、3名县级干部已给予处分或作出组织处理。此举再一次明确对干部档案造假问题“亮剑”的决心。

  无独有偶,在当日的重庆市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通报里,此问题也有体现。重庆提出“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日常管理、涂改造假处理等办法,建立管人与管档、用档相结合的责任机制”的整改目标。

  “干部档案是记载干部基本信息、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全面地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韩春晖对《望》新闻周刊记者说,“干部的实际能力,有无违纪等信息,在档案里应得到真实而全面的体现。”

  在韩春晖看来,干部档案造假扰乱了正常的选人用人机制。“遏制干部档案造假,须高擎从严执纪和依法治国的反腐利剑,坚定有假必查、造假必究的零容忍决心,抓好‘清淤’与‘防污’并重的标本兼治举措。”

  “三龄两历一身份”是防范重点

  近几年,由于干部档案管理存在短板,以致在档案中修改年龄、增删履历,或将背景材料整体“洗白”现象时有发生。

  从去年到今年,随着全国各地换届工作推进,一大批作风优、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陆续走上新岗位。但也有极少数干部虽已进入提拔任用程序,却因触碰纪律红线而最终未能履新。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档案造假被发现。

  2016年5月,湖北省孝感市委组织部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显示,时任汉川市委副书记的洪永旺拟任安陆市委副书记,提名为安陆市政府市长人选。公示期过后,洪永旺却因存在档案造假问题,没能进入后续任用程序。这与其在提名公示期间被举报其年龄与实际不符有关。

  《望》新闻周刊记者梳理发现,干部档案造假主要集中在“三龄两历一身份”,即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身份信息。尤其是年龄、学历等“硬杠杠”,因为在干部提拔任用过程中作用较大,更是需要重点盯防可能出现档案造假。

  从2014年10月开始,中央组织部在全国分三批部署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截至2016年年初,第一批即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共补充档案材料14.5万余份,更正2.5万余人的档案信息,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

  干部档案造假现象并未绝迹。从以往案例来看,存在档案造假问题的落马干部中,既有省部级干部,也有科级干部。而造假形式更是五花八门,有的篡改年龄高达11次。有的除了性别之外,其余信息都是假的。而造假时间节点,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前后,二是干部工作跨区调动期间。

  据一些基层干部介绍,有些干部在参与跨区域干部公开选拔和任用时,因在基层或某个职级工作年限、最低学历等未达到选任要求,不惜档案造假。跨区调动中,因为是异地考察,档案审核时间和力度有限,到新单位上班后也极少有人知晓个人真实履历,更容易使“整容档案”瞒天过海。

  “干部档案是组织部门选贤举能的第一道关口,与干部的仕途升迁密切相关。”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说,“一些干部之所以造假档案,目的是为了提拔、晋升,或不愿意按时退休。”

  档案造假缘何“屡屡得手”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与贪污受贿一样,干部档案造假同样是一种腐败行为,是对党的不忠诚。干部档案造假出现的一个原因,就是目前还未充分形成一个十分完善的预防干部档案造假的机制体制。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也规定,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但在现实操作中,档案造假违规成本低。有的查出来后通报、警告了事。有的甚至是修改过来就万事大吉。由于干部档案造假获利大、风险小,有些干部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目前,对干部档案信息的管理和审核手段还相对落后。最典型的是,现在个人身份和户籍信息都电子化了,但不少地方人事档案还在使用几十年前的纸质表格,很多都是人工填写,给档案造假留下空间。

  “档案管理工作在一些基层部门不受重视,工作量大,但管理人员少。”李成言说,有些单位数千份干部档案,录入、归档等工作往往都是由一两个人完成。一些意欲档案造假者,只要“搞定”这一两个档案管理人员,就可能轻松完成档案造假,而且还很安全,只有被举报或摊上大事,档案造假的问题才可能被牵扯出来。

  “组织部门担负考察拟提拔干部重任。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审阅档案是三个不可或缺的考察环节。然而,有些地方考察干部往往只看花名册上的‘三龄一历’信息,而忽视对考察对象档案有关历史材料的审阅,前后缺乏衔接,致使个别干部档案造假有了可乘之机。”韩春晖说,此外,有些地方过于简单生硬地执行任职“年龄界限、学历门槛”,不充分考虑“德才水平、工作实绩”,只要干部达到一定年龄界限就不再予以提拔,甚至必须“退居二线”;或是只有具备一定学历,才能获得提拔重用。如此种种,更易引发有的干部对关键档案信息造假的冲动。

  扰乱正常选人用人机制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少数干部档案造假,尽管谋取的是一己私利,损害的却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

  “档案造假最直接的危害性,在于破坏了档案资料的原始性、严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选人用人机制,颠覆了档案应有的价值和作用。”李成言说,“如果干部档案被某些人任意修改、造假,势必造成对干部的考察失真,给干部的提拔任用带来严重的后果。”

  在李成言看来,干部档案造假同样也是“权力滥用”的产物。同时,伴随干部档案造假,还极可能滋生其他形式的腐败。比如在档案造假的疏通过程中,会产生各种权力利益交易,甚至为卖官鬻爵大开方便之门。

  “干部档案造假是个人诚信问题,也是腐败行为。”韩春晖说,“连个人档案都会造假的干部,无法让人相信其能诚信办事、为民服务。”

  “一些能力不足、条件不够的干部,通过档案造假抢到‘位子’、争到‘帽子’,会起到恶劣的示范效应。”韩春晖说,“就其潜在的恶劣影响来讲,其僭越了诚实守信的为官底线,伤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如果档案造假者轻而易举就能‘改头换面’获得提拔,而许多有能力有才华、苦干实干的干部却依旧‘原地踏步’,得不到应有的肯定,这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官场逆淘汰。”韩春晖认为。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院长肖滨指出,对于热衷“造假骗官”者来说,岗位并非为人民服务的平台,而是进一步升迁的“跳板”,其提拔速度越快,越是党和人民之祸。

  此外,大凡实施档案造假,绝非一个人或两个人之力能够完成,易诱发窝案。例如,辽宁省盘锦市大洼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夏野伪造入党材料案,涉及9人;山西省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原秘书长王红英为了篡改档案,涉及质检、组织、人事等多个部门人员参与,10人受处分。

  干部档案如何“去伪存真”

  从近年情况来看,进一步扎紧干部档案的“篱笆”,还需多部门协同合作。

  首先,加强干部档案的日常管理。“干部档案管理制度建设要跟上信息化步伐,探索实施数字化管理,减少档案管理过程中人为接触原始纸质档案的环节和可能。”李成言说,“要通过完善档案日常管理、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的制度设计和平台构建,从源头上把好新进资料信息的‘入档’关。”

  此外,李成言说,还要选配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干部从事干部档案工作,在源头上把好关。

  其次,坚持“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的任前审核制度。韩春晖说,“严格审核拟任干部的档案,特别要严把干部的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重要关口。对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必须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录用程序。”

  第三,加大干部档案造假惩治力度。“对干部档案造假要一案双查。”韩春晖建议,一方面,加大对修改档案当事人的惩处力度。例如,将档案造假行为记录在案,并纳入考核、升迁的重要参考标准,让档案当事人不敢造假。另一方面,对授意或参与篡改、造假的相关人员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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