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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坚定维护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

时间:2017-05-28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记者赵博 刘欢)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27日举行的纪念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指出,要坚定维护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始终坚持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充分发挥基本法赋予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的制度优势。

  他表示,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架构、政治运作、社会治理体系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宪制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中处于顶端位置。特别行政区任何法律,包括普通法在内的香港原有法律,在理解与适用上都必须以基本法为依据,均不得与基本法相抵触。

  张德江指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实施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职权,行使对基本法的解释权,所做出的解释具有最终性,与基本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必须得到一体遵循。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的有关决定,在特别行政区具有法律约束力。迄今为止,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过五次解释,对涉及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重大问题作出过四次决定,有效发挥了定分止争、释疑解惑的作用,积极促进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法治的完善。

  张德江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不是“三权分立”,也不是“立法主导”或“司法主导”,而是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这一特殊设计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直辖下享有高度自治权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的法律地位,适应香港作为国际性工商业大都会对于政府效能的实际需要,并保留了香港原有政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是最有利于香港发展的制度安排。将来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发展和完善,也必须符合行政主导的基本原则。

  张德江强调,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产生的特别行政区管治团队,必须由尊重中华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不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爱国者组成。尤其是处于政治体制核心位置的行政长官,要符合爱国爱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港人拥护的标准。中央对特别行政区法定公职人员是否拥护基本法、是否效忠国家和特别行政区,负有监督责任。

  他指出,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并继续作为单独关税区,自行制定经济和社会政策,还获授权处理与其地位相适应的对外事务。在此框架下,香港既能借助“一国”的强大后盾,又拥有“两制”的特色差异,可以更好地与内地进行互补合作,更便利地参与国际竞争,从而推动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张德江还指出,那些片面理解“两制”差别,以及出于政治目的夸大和制造“两制”矛盾,妄图使香港与祖国内地、香港同胞与内地人民离心离德、渐行渐远的言行,都是违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精神的,要明加辨析,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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