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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1至3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229人次

时间:2017-04-18

  近年来,成都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开展经常性的提醒监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为进一步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成都市纪委召开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研讨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川红出席会议并讲话。青羊区委、龙泉驿区委,市公安局纪委、市国资委纪委、锦江区纪委等11个单位负责人,先后围绕如何实践“四种形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等内容,开展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进一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对履责不力的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履行专责机关的监督责任,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章党纪权威;注重因时因地因事分类施策,坚持实事求是,保持惩治力度绝对不减;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自检自严、谨慎用权,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据统计,今年1至3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等482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229人次,分别占“四种形态”的61.4%、29.2%。(成都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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