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日电 (记者 李晓喻)在中德总理24小时内3次面对面沟通之后,德方首次就停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作出积极表态。
当地时间6月1日上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会见记者。共见记者前,两国总理共同见证了经贸、新能源汽车、三方合作、金融、人工智能等领域十余项双边合作文件的签署。 中新社记者 刘震 摄“我和李克强总理讨论了这个问题”,默克尔说,“我们支持WTO的原则和规则,我们也会支持欧盟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条约的义务。”
根据该议定书第15条规定,自2016年12月11日起任何世贸组织成员不可以再在对华出口产品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数据。但时至今日,欧美等发达经济体仍将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与履行第15条义务挂钩,拒绝停止反倾销“替代国”做法。
此前,默克尔曾公开承认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已于去年到期,但明确表示支持欧盟履行这一承诺尚属第一次。
中国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称,信守条约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继续拒不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不仅从国际法法理上讲不通,也有违契约精神这一市场经济的根基。
当地时间5月31日下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柏林总理府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中德总理年度会晤。 中新社记者 刘震 摄在白明看来,默克尔此番之所以对履行第15条规定义务作出积极表态,既出于情理,也有现实利益考量。
目前,中国已超越美国成为德国在全球范围内最大的贸易伙伴,德国是中国在欧洲第一大贸易伙伴。两国投资合作亦可圈可点。德国是对华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目前德国企业在华投资累计超过600亿欧元。中国则连续三年稳居在德国投资项目最多的国家。
中欧经贸合作也日益密切。欧盟是中国最大贸易伙伴和最大技术引进来源地,中国则是欧盟第一大进口来源地。
白明表示,随着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今后中德乃至中欧经贸合作将有更多增长点和新机遇,而履行第15条义务是中国的重大关切之一。在此情况下,“如果继续坚持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将使双边经贸往来面临很大阻力,得不偿失。”
考虑到德国是欧盟第一大经济体,也是最有影响力的“三驾马车”之一,默克尔的积极表态或将成为促欧盟态度转变的“催化剂”。
“德国的态度将起到很强的示范作用。”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东艳表示,作为贸易方面在欧盟中具有“绝对主导权”的成员国,德国此番对履行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规定的积极表态,将引领欧盟逐渐转变态度。
白明也认为,默克尔的表态有利于进一步做大与中国的经贸合作蛋糕,进而带动欧盟其他成员国在停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上采取积极态度。“虽然德国代表不了整个欧盟,但这是个良好的开端。”
使用“替代国”做法,对中国企业并不公平,因为这将很容易认定中国企业存在倾销,并可以征收高额反倾销税。这种做法实质上属于贸易保护主义,对复苏尚不稳定的全球贸易和经济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东艳表示,在曾经力挺自由贸易的美国“节节后退”,经济全球化面临关键节点之际,德国明确支持欧盟履行第15条规定具有积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在柏林共同会见记者时,李克强表示,中国将全力支持德国主办二十国集团(G20)峰会,并以此向世界发出维护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的积极信号。默克尔也表示,中德双方达成一致,在经贸关系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维护自由贸易的国际规则。
“这意味着中德或将联手在全球重大事项中发挥更大引领作用。”东艳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