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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重点监控高价药

时间:2017-06-05

青海: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重点监控高价药

青海家庭医生服务。 钟欣 摄

  中新网西宁6月5日电(记者 张添福)中新网记者5日从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该省将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17年青海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要控制在10%以下。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青海省医改办主任王定邦在青海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现场推进会上表示,2017年青海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要控制在10%以下,西宁、海东、海西、海南州要控制在10%以下,海北、黄南、果洛、玉树要控制在10.5%以下,省级医疗机构平均控制在9.5%以下。

民众在青海省藏医院药房取药。 张添福 摄

民众在青海省藏医院药房取药。 张添福 摄

  王定邦说,青海省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全面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列出具体清单,实施重点监控。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要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要提升,临床路径覆盖70%以上的出院病例数。

  王定邦说,今年,省级医疗机构和市州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临床路径管理三级医院要覆盖50%以上的出院病例数,二级医院覆盖70%以上的出院病例数。

  据中新网记者了解,青海省已全面推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有升有降,提高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价格,降低了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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