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6日电 在26日下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针对为什么要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提问,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张晓鸣表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是完善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需要,是加强国际合作、打击严重有组织犯罪包括腐败犯罪的需要,也是顺应国际合作的规则需要。
会上,有记者提问,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这部法律出台之后,对未来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会有哪些影响和帮助?
张晓鸣表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有以下重要意义:第一,是完善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需要。与刑事类的国际合作有关的法律,主要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引渡;第二部分,刑事司法协助;第三部分,移管被判刑人。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已经出台,这次这部法律的出台,就是把后两部分内容集合成法推出。
张晓鸣称,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是加强国际合作、打击严重有组织犯罪包括腐败犯罪的需要,是顺应国际合作的规则需要。联合国近20年来,已经通过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简称UNTOC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简称UNCAC。在这两个公约项下,中国作为缔约方,据最新统计,可以与世界上18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包括刑事司法协助在内的合作。
张晓鸣指出,中国在过去的40年当中,也已经与世界上六、七十个国家缔结了双边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被判刑人移管条约,引渡条约等等。所有这些批准加入和缔结的国际公约,都需要有国内法来使条约中规定我们的国际法义务落地,这就是它制定这部法律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