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国内要闻

北京集中精简近1200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

时间:2018-11-04

北京集中精简近1200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

资料图:阳光新生活广场改建工程取得了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通知书,成为北京市首个通过联合验收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 北京市住建委供图

中新社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 杜燕)2日,记者从北京市政府获悉,为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北京将现有的2298项市级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精简50%以上,最终只保留1130项。

近年来,为激发市场活力、方便市民办事,北京市不断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迄今已分13批次精简1093项行政审批事项。

北京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精简事项涉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0个市级部门和单位,现有的2298项市级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取消压减一批、简化优化一批、整合规范一批,总计精简50%以上,即减掉近1200项。

其中,300余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将直接取消或调出清单。比如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取消“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北京市农业局取消“食用菌菌种检验员资格认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取消“对跨国公司在京地区总部外籍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申办居留许可的确认”。

通过整合,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将减少约800项,占此次精简总量的近三分之二。负责人表示,部门内部多个事项办事流程、申请材料相近或相互关联的整合为一个事项,如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原有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33个事项调整整合为9个事项。

负责人指出,此次精简的绝大部分事项涉及企业,也有部分服务事项涉及民生领域。比如继承人、受遗赠人涉及公积金提取的14类事项均合并为“住房公积金提取”一类,极大方便当事人办业务。

负责人透露,对于拟取消的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北京市政府各部门正抓紧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防止监管缺位。下一步,将就取消中涉及调整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事项报请国务院协调处理,就涉及调整北京市地方性法规的报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完)

  • 上一篇:韩正出席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8年年会开幕式并讲话
  • 下一篇:赵乐际强调着力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