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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时间:2018-11-10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记者9日从国务院国资委了解到,为推动中央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央企,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国资委近日印发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合规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指引明确了中央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合规管理职责,提出央企设立合规委员会,与企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或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合署,承担合规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监督和评价合规管理工作。指引提出加强对市场交易、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商业伙伴等一系列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

根据指引,中央企业要强化海外投资经营行为的合规管理:深入研究投资所在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规则,全面掌握禁止性规定,明确海外投资经营行为的红线、底线;健全海外合规经营的制度、体系、流程,重视开展项目的合规论证和尽职调查,依法加强对境外机构的管控,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定期排查梳理海外投资经营业务的风险状况,重点关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大额资金管控和境外子企业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合规风险,妥善处理、及时报告,防止扩大蔓延。

指引提出,中央企业根据本指引结合实际制定合规管理实施细则。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可参照指引,积极推进所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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