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海11月16日电 (黄思盛 林浩 陶云)11月16日,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韦瑞灵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韦瑞灵分别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委书记,百色市政法委书记、副市长、市委副书记、百东新区党工委书记,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资金回拨、工程款拨付、案件处理、人事调动、产业园用地等事项上为百色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叶金城等15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百色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叶金城等15人给予的贿款共计折合人民币940.345万元。
韦瑞灵在法庭上 黄思盛 摄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瑞灵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后休庭,被告人韦瑞灵当庭表示认罪悔过,接受法律的惩罚。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根据已查明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择日作出判决。
北海市纪委组织全市四家班子相关领导、一县三区主要负责人、各机关单位负责人、纪委机关干部等130余人旁听庭审,现场开展“以案铭纪”警示教育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