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原副主任云卫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云卫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驾驶公车参加宴请,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驾驶车辆,造成严重后果,涉嫌交通肇事罪。
云卫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漠,法律意识淡薄,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醉酒驾驶车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云卫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内蒙古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