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解读收养是否必须“无子女”家庭
本报北京11月21日讯 记者张维 民政部今日就如何认识和理解收养必须“无子女”作出权威解读,并对很多人反映在福利院难以收养到合适儿童的问题作出回应。
民政部称,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等都不受“无子女”及“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等限制,而这些儿童占收养总量的91%,也就是说,在大多数情况下,收养是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的。
“当前,我国公民大都希望收养健康的低龄儿童,而随着社会保障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父母遗弃儿童现象大量减少,被遗弃的绝大多数也是残疾儿童。因此,社会福利机构中的健康弃婴非常少,残疾儿童占大多数,这是很多人感觉在福利院难以收养到合适儿童的主要原因。”民政部在解读中说。
民政部指出,降低收养门槛,并不能使健康弃婴数量增加,故而也无法解决人们希望收养健康弃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