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岂能搞“闲人免进”(论法)
倪 弋
近日,中山大学南校区及东校区发布“限外令”,要求原则上除教师、学生以及校友、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士不得入内。校方表示,这是为了保证广大师生教学及生活安全秩序。此举一出公众热议纷纷,赞成者认为这是“无奈之举”,反对者则质疑其为“无能之策”。
大学能不能搞“闲人免进”?
作为进行高等教育的机构和场所,大学的首要社会功能和职责,在于通过教学秩序的有序实施,以保障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顺利实现。因此,如果从为了强化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保护校园公共设施等维护教学管理秩序的目的上看,大学实施“限外令”确有其合情合理之处。
现实中,因大学开放而发生的各种尴尬和不良后果并不鲜见。例如武汉大学曾因进校观赏樱花的游客过多而影响教学秩序,一些大学甚至发生过学生在校内遭社会青年群殴被送进重症监护室的暴力行为。此次中山大学“限外令”的导火索也缘于近期校园内发生的几起校外人员冲击课堂事件。毕竟,如果只是简单地“敞开校园”却不进行有效的规范管理,以至于校园教学秩序受损,无疑是本末倒置。
但就大学资源的公共性、以及所应涵养的精神和承担的社会责任而言,开门办学、允纳公众也是其应有之义。大学的建设资金来源于公共财政,因此大学的社会公共资源本应向社会辐射,由广大公众共享,而非仅由大学师生所独享。
更重要的是,大学作为承载人类社会文明进程的精神高地,自当承担更丰富的社会责任,包容更多元的价值追求。大学的功能责任不局限于教学和科研,也在于文化传承和服务社会,通过合理开放校园,向公众更多地提供的大学公共设施和教育资源,既有助于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也是共享理念在公共教育领域的积极践行。此外,开放校园中所传递出的兼容并包、开明融通的大学精神和人文光辉,不仅教化着“象牙塔”中的莘莘学子,又何尝不在春风化雨滋养着社会大众的心田,助力营造着开放包容的社会风气呢?
其实,大学教学秩序的维护与开放校园之间,并非决然对立、不可调和。例如,清华大学就设置了特定“开放日”和特定区域对公众开放,以保证校园的正常教学不受影响;武汉大学则采取了“樱花节”前限量发放“樱花券”的办法疏解“樱花劫”的窘况。
事实上,“大学能不能搞‘闲人免进’”之争,折射的是公共领域治理中如何平衡秩序与自由的难题,考问着规则制定者的管理能力水平。大学管理者与其高挂“闲人免进”的招牌,倒不如通过创新和转变管理服务机制来破解难题,既充分保障大学的教学管理秩序,也让公众充分自由地安享大学带来的公共利益,真正取得兼顾秩序和自由、实现双方利益共赢的“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