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22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推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更加成熟定型提出31条具体举措。
《意见》指出,中共十九大明确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大任务,并对深化权力运行公开作出新的重大部署,为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意见》提出,要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五项原则,并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完善和规范司法公开程序、加强司法公开平台载体建设管理、强化组织保障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改革、司法行政事务、国际司法交流合作、队伍建设等方面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司法公开内容动态调整制度,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方位拓展司法公开范围。
二是健全司法公开形式,畅通当事人和律师获取司法信息渠道,明确司法公开责任主体,完善司法公开流程管理机制,确保司法公开规范有序推进。
三是加强人民法院白皮书工作,加强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建设管理,深化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增强司法公开平台服务群众和对外宣传功能,加强与新闻媒体良性互动,加强法院自有媒体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巩固拓展司法公开平台载体,促进规范管理与功能优化。
四是落实司法公开工作责任制,完善评估督导和示范引领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调查研究,健全监督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有力组织保障提升司法公开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