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2日消息(记者孙莹 胡晓辉)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22日)在第二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创新审判执行方式,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介绍,自2016年1月到今年9月,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43589件,审结38963件。最高法指导江苏、宁夏、山东、北京等地法院先后审理泰州水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系列公益诉讼案、北京幼儿园毒跑道公益诉讼案等标志性案件,判令责任人赔偿环境修复费用7.5亿多元。
江必新表示,在未来的审判工作中,一方面要大胆受理、审理、裁判相关的案件;另一方面也要精心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审判的关系,要把生态文明作为解释、理解、执行、适用法律规范的一个重要指导因素。
截至今年9月,各级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1040个,江必新强调,要强力推进环境审判的信息化建设。他说:“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我们环境资源审判刚刚开始,不要错过了法院现在新一轮的信息化建设、智慧法院建设的机遇。”
最高法要求各级法院积极适用“补种复绿”“护林护鸟”“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做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