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2日消息(记者孙冰洁)“一块布擦所有用具、卫生差、食物不干净……”近日,一位消费者曝光了国内十数家星级大饭店卫生乱象,引发舆论关注,也再一次深深刺痛了广大消费者的神经。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作出回应,对涉事旅游饭店无视消费者利益的侵权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名不副实的星级饭店摘星降级。
旅游消费正逐渐成为国民的重要消费选择,也是促进消费升级和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一环。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国庆黄金周,全国实现国内旅游收入5990.8亿元,同比增长9.04%,旅游饭店业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消协指出,此次曝光的这些星级大饭店存在的问题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旅游饭店业的相关规定,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法定权益。
尽管这已经不是这类问题第一次被曝光,但这次涉事企业覆盖面之广,星级之高,情节之恶劣,更令人瞠目。
针对事发后涉事星级大饭店并没有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没有对消费者的监督建议给予充分理解和尊重,反而在回应中用“个别员工”、“个别事件”的表述对存在问题轻描淡写的行为,中消协认为其真实的服务理念和品质与之头顶的“五星”并不相符。对此,中消协建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能够彻底调查,加强监管,对名不副实的星级饭店,该摘星的摘星,该降级的降级,为消费者评选出真正名实相符的星级饭店。
经营者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消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此前出台过《旅业客房卫生间清洁操作规程》、《旅业客房杯具洗消操作规程》等酒店客房相关规则。中国消费者协会呼吁旅游饭店行业以此为鉴,进行彻底整顿,为消费者提供星质相符、星价相符、安全放心的住宿服务,重塑大饭店在消费者心中的“五星级”、“超星级”形象。
此外,中国消费者协会还呼吁广大消费者应主动行使监督权,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消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监督权,是每个消费者的法定权利。
据了解,全国多家五星饭店卫生问题曝光后,文化和旅游部目前已组织相关部门对涉事酒店进行了排查,并责成上海、北京、福建、江西、贵州等五省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截止发稿前,事件尚在调查中,相关处罚措施也将在调查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