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3日消息(记者陈锐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省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会商结果显示,11月23日至26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包括京津冀中南部、山西东南部、山东中西部和河南北部。这是今年10月以来,京津冀地区出现的第六次空气重污染过程。
会商结果显示,11月23日开始,受弱气压场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扩散条件开始转差,区域空气质量将有所下降,部分城市可能出现中度污染。24日,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将达到中至重度污染水平。
25至26日,受区域性逆温、系统性偏南风及大范围高湿度影响,污染程度进一步加重,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将达到中至重度污染水平。其中,25日夜间至26日上午污染程度最重,PM2.5峰值浓度可能达到或超过200μg/m3。27日,受冷空气过程影响,污染形势缓解。
记者了解到,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省份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记者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规定,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黄色预警措施于2018年11月24日12时启动实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相关单位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对纳入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加大施工扬尘、道路遗撒、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以及无照售煤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重型柴油车的执法监管。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