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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机关推行全省律师异地阅卷工作

时间:2018-11-27

辽宁省检察机关推行全省律师异地阅卷工作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 王景巍 摄

中新网沈阳11月27日电 (王景巍)辽宁省检察机关为深化律师权益保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27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省检察机关正式推行律师异地阅卷工作,从即日起正式启用“辽宁省检察机关异地阅卷平台系统”。辽宁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齐智文对检察机关律师异地阅卷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情况做了详细的说明。

据了解,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电子卷宗制作工作,实现了阅卷方式由纸质化向电子化的转变,大大提高了办案工作效率。

今年以来,在广泛推行电子卷宗系统工作的基础上,辽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全省范围内的律师异地阅卷工作。9月,辽宁省检察院制定了《辽宁省检察机关办理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办法(试行)》和《异地阅卷系统操作流程》,并对全省各级院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就异地阅卷系统的使用和工作办法进行了专题培训。

辽宁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齐智文对检察机关律师异地阅卷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情况做了详细的说明。 王景巍 摄

辽宁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齐智文对检察机关律师异地阅卷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情况做了详细的说明。 王景巍 摄

经过两个月来的试运行,全省检察机关已经成功办理了30余件律师异地阅卷业务,大大提高了律师的工作效率。

辽宁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齐智文表示,今后,执业律师代理的全省范围内的刑事案件,需要依法查阅案件卷宗的,依据相关程序,可以向其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经申请受理地和案件办理地人民检察院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受理地人民检察院为律师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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