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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台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 提31条举措

时间:2018-11-27

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推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更加成熟定型,提出31条具体举措。

《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司法公开达到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取得显著成效。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基本形成,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以及弘扬法治精神、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司法公开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要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机制体系,优化升级司法公开平台载体,大幅提升司法公开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推进建设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形成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新格局,促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意见》提出,要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五项原则,并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完善和规范司法公开程序、加强司法公开平台载体建设管理、强化组织保障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改革、司法行政事务、国际司法交流合作、队伍建设等方面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司法公开内容动态调整制度,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方位拓展司法公开范围。

二是健全司法公开形式,畅通当事人和律师获取司法信息渠道,明确司法公开责任主体,完善司法公开流程管理机制,确保司法公开规范有序推进。

三是加强人民法院白皮书工作,加强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建设管理,深化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增强司法公开平台服务群众和对外宣传功能,加强与新闻媒体良性互动,加强法院自有媒体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巩固拓展司法公开平台载体,促进规范管理与功能优化。

四是落实司法公开工作责任制,完善评估督导和示范引领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调查研究,健全监督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有力组织保障提升司法公开效果。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要牢牢把握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重大意义,巩固司法公开工作成果,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形成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新格局,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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