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刚振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刚振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刚振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钱色交易,长期占用他人车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刚振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权力观异化,把公权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刚振涛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刚振涛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吉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