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11月30日电(向一鹏)改革开放40年来,湖南以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重点,推动湖南法治建设和平安湖南取得明显成效。
11月30日,湖南省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年召开第24场新闻发布会,湖南省委政法委介绍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法治湖南、平安湖南发展成就。
1982年,湖南推进以强化庭审功能、扩大审判公开、加强律师辩护、建设职业化法官检察官队伍等为重点的司法改革;上世纪九十年代推进精简上层、充实基层等改革及公安机构体制改革;2008年,该省围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等进行改革。40年来,该省全面深化党委政法委机构、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改革以及司法行政改革,有效提升了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的能力。
湖南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落实罪刑法定原则、排除非法证据规则、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以及错案纠正、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建立讯问重大案件和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业律师由1979年恢复重建律师制度时的92人发展到目前的1.67万人。在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方面,该省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自2014年启动以来救助2万余人发放资金3.7亿元人民币。
据湖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田福德介绍,湖南深入探索司法规律,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从重个案监督到重司法方向把握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转变,执法监督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该省围绕执法突出问题强化执法考评和案件评查,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不严问题牵头进行专项整治,有效倒逼执法质量提升。同时,该省推动加强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深化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95%以上裁判文书网上公布。“湖南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对6200起违法行政行为判决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
改革开放以来,湖南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营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数据统计,该省2017年刑事案件比2012年减少近10万起,下降31.25%,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47%,命案比2008年下降50%,破案率达到99.13%,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在打击黑恶势力方面,2006年至2017年该省打掉涉黑组织153个、涉恶团伙4707个,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7万余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