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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举行“12・4”公众开放日活动

时间:2018-12-04

央广网北京12月4日消息(记者孙莹 张静 夏振宇)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后的首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的活动进入了高潮,各地举行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今天,各地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纷纷举行“12・4”公众开放日活动,宪法宣誓拉开了活动的序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正在各行各业进一步形成。

江苏省今天开放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治宣传场馆等开放点676处,公众了解到,公证办理可以不见面,法律咨询免费提供,只要公众登录12348江苏法网,输入相关的法律问题,人工智能就会立即上线进行回复,如果问题比较复杂,还可以推荐合适的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佘梓欣表示,通过实地参观,对智慧法务有了更多了解。她说:“我本身是学法律的,觉得法律和普通民众间有着一些天然的隔阂,怎么样让法律服务走入民众?现在很好地看到了司法厅这方面独有的智慧,形成了有创造性、可推广的法律服务,不仅是人工智能,还有网上平台,覆盖的群众面特别广。”

在浙江省长兴县夹浦中学的教室内,学生们正在诵读《宪法》的相关条文,老师精心挑选的8条法律内容都和同学们的学习、生活紧密相关。同学们用荷花、兰花、红梅、12・4等图像、文字符号,记录他们和宪法的约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青年。

天津市结合近期群众关注的“大棚房”清理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扫黑除恶工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与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开展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天津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袁红丽告诉记者,他们采取了走进校园、走进企业更为丰富的形式,让老百姓更多地了解司法行政工作。让司法行政工作展现在面前,让老百姓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举行“12・4公众开放日”活动,最高法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六件案例中有五件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二审、再审、复核或者执行申诉程序,纠正改判地方法院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方面出现错误的案件。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表示,最高法院在这些案例当中努力的找准与中央产权保护政策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将中央产权保护的方针政策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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