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5日电 (黄钰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5日表示,要把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纳入到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当中,提供均等化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当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吹风会。张义珍在吹风会上做出上述表示。
7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许可。人社部于8月23日颁布《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并印发《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的就业证,可以使用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作为在内地(大陆)就业的证明材料。
张义珍指出,针对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一步将围绕三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一是加快政策措施落实。包括港澳台人员凭证件登录系统等,希望能够有一些更便利、更快捷的渠道。在这方面首先要加大政策宣传,确保现有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在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过程当中,要把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纳入到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当中来,给他们提供均等化服务。
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使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更加便利、更加满意。
“加强就业服务,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将港澳台人员纳入当地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体系,依法维护其在内地合法的就业权益,并且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开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方面的服务。”张义珍称,同时要求在2018年底前完成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系统的改造升级,使整个系统能够支持港澳台人员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直接注册登录,提供求职招聘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