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廊坊4月20日电 (记者宋敏涛) 20日上午,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澄清公告称,该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均未与大城县政府就污水处理达成合作或受托关系,截至目前均未在大城县有任何业务往来,均未在大城县发生任何诉讼。对此,大城县官方20日下午特别说明称,“2017年4月19日,我单位发布的《大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南赵扶渗坑治理工作情况的说明》一文中提到碧水源公司,系廊坊市碧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9日,针对媒体报道天津、河北等地发现多处污水渗坑,对当地环境造成威胁一事,河北省大城县官方回应称,渗坑污染系由该县旺村镇村民李某某叔侄将废酸倾倒进坑塘所致。2013年5月28日,大城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大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南赵扶渗坑治理工作情况的说明》一文中称,大城县人民政府对渗坑的治理工作非常重视,2014年3月,经过调查比较,选定龙淼公司对砖厂渗坑进行治理,选定碧水源公司对化肥厂渗坑进行治理。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廊坊市碧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网站截图说明中提到,“大城县人民政府2014年3月,经过调查比较,选定碧水源公司对化肥厂渗坑进行治理,由于技术等原因,第一次治理未达到要求。于2014年10月到2016年6月,南赵扶镇又分两次与碧水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该公司均未达到治理要求。2016年9月将碧水源公司起诉至大城县人民法院。法院做出判决:一是解除南赵扶镇政府与碧水源公司签订的合同;二是碧水源公司赔偿南赵扶镇政府经济损失。”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日早间的公告中表示,本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均未与大城县政府就污水处理达成合作或受托关系,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均未在大城县有任何业务往来。本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均未在大城县发生任何诉讼。
大城县官方20日下午特别说明称,“2017年4月19日,我单位发布的《大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南赵扶渗坑治理工作情况的说明》一文中提到碧水源公司,系廊坊市碧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对此记者查询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开庭公告显示,廊坊市碧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因合同纠纷在大城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原告为大城县南赵扶镇人民政府,被告为廊坊市碧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记者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廊坊市碧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9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