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15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打响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发令枪”。生态环境部15日宣布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
根据安排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将排查范围确定为长江经济带覆盖的沿江11省市。将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包括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清江、湘江、汉江、赣江及太湖为工作重点,共涉及上海、重庆两个直辖市,以及其他9个省的58个地市和3个省直管县级市。
据介绍,专项行动将通过两年左右时间,重点完成“查、测、溯、治”四项主要任务。查,就是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无人船监测以及智能机器人探测等先进技术手段和人工排查,全面摸清工业废水排污口、生活废水排污口以及所有直接、间接排放的各类排污口。
同时,各地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原则,制定入河排污口监测计划,监测排污口的水质情况、污染物种类,以及当前的排放情况。对监测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污水的来龙去脉,厘清排污责任。
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按“一口一策”的原则,开展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并对入河排污口整治实行销号制度。
生态环境部官员指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根本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的基础工作,是压实各方治污责任的关键。要弄清长江排污口家底,为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保障。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重庆市渝北区和江苏省泰州市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试点。试点城市将全面查清各类排污口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实施分类管理,落实整治措施。其他城市密切跟进,借鉴试点经验做法,全面铺开排查整治工作。
按要求,2019年上半年,试点城市主要任务是全面摸清长江排污口底数,制定入河排污口监测计划,了解和掌握排污口的水质情况。其他城市主要任务是学习试点经验,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开展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