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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伞”强基治“村霸”

时间:2019-02-16

拔“伞”强基治“村霸”

日前,有媒体刊文提到,2017年10月、12月和2018年1月,黑龙江省五常市五常镇万宝山村3名村民的腿先后被打折,此前,受害人之一李某还曾遭遇一次离奇车祸,停在自家院子的车也被点燃。经警方调查,这些事情都是万宝山村前任村支书周某某背后指使他人所为。

还有媒体报道,同为“村霸”的宁夏海原县曹洼乡白崖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正山,曾利用其在村内的宗族人数优势,长期干预、支配村级组织人事安排,俨然成为村里的“第二党支部”;同时,还操纵扶贫涉农资金发放、项目实施,从中抽取“好处费”,在村里“天是老大他就是老二”。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火如荼开展的当下,曾经目无法纪、胆大妄为、肆意扰乱基层秩序、侵占群众利益,自以为“天高皇帝远”的“村霸”们,相继受到严肃处理。

扫除这些或横、或痞、或赖的“村霸”,固然大快人心,但其之前长期横行乡里“无人能治”的原因却值得深思。这其中,或许有普通群众“敢怒不敢言”的“不敢惹”,有宗族乡亲迫于人情压力的“不愿惹”,但相关党组织和部门的不作为、“不去惹”,也变相纵容了这种“霸村”行径。“马正山只要对选举不满意,当场就能拉走一半以上的党员”,足见少数党员视庄严的党内选票为“拉山头”的“人情票”,而将组织纪律和群众利益抛之脑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一些基层党组织长期以来党的领导弱化、组织涣散,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不够、纪律意识淡薄,为各种黑恶势力的滋长提供了条件。

整治“村霸”乱象,既要将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相结合,有“霸”除“霸”,有“伞”拔“伞”;更要拿出“解剖麻雀”的态度,按照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发展党员、换届选举等关口,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毕竟,“要让杂草不生,先要种上庄稼”,唯有强基固本才是治本之策。(邵家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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