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着戴的政策“帽子”怎成了“烫手山芋”
本报记者韩振近年来,为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央给地方戴了不少优惠政策的“帽子”,比如设立自然保护区、贸易口岸、自由贸易区等。为了抢到这些“帽子”,个别地方一度争得“头破血流”――抢到“帽子”的地方欢天喜地,落空的地方叫苦连天,仿佛抢到了“帽子”就得到了一切,没抢到“帽子”就失去了明天。
以自然保护区为例,在划定自然保护区范围的时候,曾有不少地方竞相申请。但随着生态保护力度逐步加大,以前抢着戴的“帽子”,如今却成了“烫手的山芋”。因为是保护区,一些区域进不去,一些项目上不了,保护区的牌子在某些人眼里,反而成了发展的“紧箍咒”。于是,一些地方呼吁调整保护区范围,一些地方恳请有关部门“摘帽子”,还有一些地方索性直接突破“红线”,置保护区政策于不顾“踩帽子”。
当初辛辛苦苦抢过来的“帽子”,却不好好珍惜,而是扔在一边“晒太阳”,甚至还想“摘帽子”“踩帽子”,这种反差极大的“帽子悖论”,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帽子悖论”的背后,折射出不少地方“戴帽子”的功利性、盲目性、随意性。
一些地方,当初申请自然保护区“帽子”的时候,并不是真从保护环境的角度考量,只是功利地想拿政策、得资金、抢实惠;还有一些地方,设立保护区时没有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坐在办公室大笔一挥,大量群众的居住地被划入保护区之内。由于没有足够的财力、物力实施大规模群众异地搬迁,导致后续环保督察时问题重重。正是这些地方当初“抢帽子”时的任性,给自己结下一个无解的死结。
有的地区陷入进退维谷的尴尬,还有的地区为此付出了惨痛的生态代价。
长江上游的重庆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2万多亩湿地自然保护区,近四分之一被推平建设工业园,珍贵的湿地生态遭到毁灭性破坏,去年经本报曝光后,相关责任人被问责,被破坏的湿地得到修复;长江中游的洞庭湖,近3万亩的私人湖泊严重影响湿地生态及湖区行洪,虽被各级政府数次严令拆除,17年来却一直岿然不动,经媒体曝光后,私人湖泊上的建筑物被拆除,当事人被刑拘,62名相关人员被问责;长江下游的镇江,7000多亩豚类自然保护区被非法占用,严重破坏豚类保护区的生态功能,中央环保督察发现后,农业种植和渔业养殖全面终止,6名责任人被问责。
如果说自然保护区因涉及生存与生态、生态与发展问题,产生“帽子悖论”尚情有可原,那么一些纯实惠型的“帽子”抢到了又被扔在一边实在不可思议。
比如,中央为支持地方开放与发展而给的贸易口岸、自由贸易区的优惠政策,这些“帽子”利用好了能产生真金白银,给地方经济带来真正的实惠。但不少地区却由于工作主动性不强,“等、靠、要”思想较重,创新性不足,导致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进境粮食水运指定口岸等口岸政策长期闲置“晒太阳”,货真价实的优惠政策被活生生用成了“僵尸政策”,抢来的帽子却不用,造成政策资源的极大浪费。
有其名必有其实,名为实之宾也。“帽子”都不是随便给的,也不是随便戴的,更不是随便能扔的。它不仅是一种荣誉,一种实惠,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只看到荣誉和实惠的一面,忘记了职责所系,其结果不仅是名不副实,也终究难逃被执纪问责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