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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校长贪污案”申诉13年改判无罪 全国律协邀请律师通报案情

时间:2019-02-15

央广网连云港2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刘桂吉和徐盛东、刘云洪原来是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一所乡村小学的校长和工作人员,2004年5月,三人因涉嫌贪污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分别被判处十四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三人一直上诉、申诉,2018年10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三人终于被改判无罪。13年的申诉之路,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的庄卓、谈臻、任忠敏等7名律师持续提供无偿代理。今天(15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邀请他们通报13年的办案经过,这也是全国律协首次邀请办案律师回应媒体关切。

“刘桂吉和徐盛东、刘云洪都是江苏苏北一所乡村小学的工作人员,在农村基层教育岗位上工作了大半辈子……”2019年2月15日,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的庄卓律师,在全国律协新闻发布会上,倾情讲述他和同事们无偿代理的一起申诉案――2004年5月,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某农村中心小学校长刘桂吉、总账会计徐盛东、现金会计刘云洪因涉嫌贪污公款30多万元被检察院采取了强制措施。案件进入一审审理阶段后,受刘桂吉家属的委托,庄卓开始担任刘桂吉的辩护人。

庄卓回忆说:“第一次见到当事人的时候,老刘当时是60岁的人了,见了面就哭。我说‘你贪钱了,你哭什么?’他说确实没拿钱,‘学校穷,根本不可能有30几万让我拿’。接触了证人之后,基本上加剧了这个案子是有问题的(认识)。也请了会计专业人员去看材料。”

通过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材料、走访证人,律师发现这是一起由错账导致的错案。律师任忠敏分析:“按照当时控方的逻辑,他们认为这个贪污案件,贪污的是一笔债权,那个上面的钱实际上没有收回来,是一笔应收款,财务做成了现金,收回来的钱。这个账是做错了。”

辩护律师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三名被告人有罪,作了无罪辩护。一审法院没有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05年6月以贪污罪判处刘桂吉等三人十四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律师们仍然坚持做无罪辩护。“遗憾的是,二审法院仍然没有采纳我们的辩护意见,仅仅是将三人的刑期分别减少了两年。”庄卓说。

之后,律师们开始无偿代理刘桂吉等三人的申诉。申诉之路是漫长而艰辛的。经江苏省高院指定二审法院再审此案,2011年11月,此案在监狱里开庭;2013年5月,再审判决采纳了律师大部分辩护意见,改判刘桂吉免于刑事处罚,另外两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两年的有期徒刑。此时,刘桂吉等人已经服刑了8-9年不等,也因为减刑、假释而获得了自由。刘桂吉告诉记者当时矛盾的心情:“放弃吧?身上还背着贪污犯的名字。不放弃吧?那又去找谁呢?找谁说句心里话呢?”

律师们态度坚决,不能放弃。庄卓说:“第一次再审的结果,虽然大幅度减少了刑期,但是并未从根本上洗涮当事人的不白之冤,我们决定继续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

虽然江苏高院很快驳回了申请。2016年12月,最高法在南京设立第三巡回法庭,让刘桂吉等人有了新的希望。“‘包青天’现在到南京来了。我没有想讨多少钱回来,就是想讨一个清白的名!”刘桂吉告诉记者。

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受理了刘桂吉等人的再审申诉,指定江苏高院再审,2018年7月开庭,江苏省检察院出庭检察官明确提出了三名当事人全部无罪的检察意见。2018年11月1日,江苏省高院到案发地宣判了无罪判决。而此时,徐盛东已因病故去。刘桂吉说,摘掉头上戴了13年的“贪污犯”帽子的那一刻他终身难忘:“2018年11月1日下午,省高院是去灌云宣布我无罪的决定的。我再次感谢辛苦工作的法院、律师们,使我这个案子终于有一个圆满的结果了。因为我没有贪污,所以我相信党,更相信法律,迟早会给我一个清白的。”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君悦表示:“ 律师是干什么的?就是通过办理每一起案件,让公平和正义体现在案子的代理当中。这个案子13年时间,很不容易。律师都是围绕着事实、围绕着相关法律,持之以恒地在不懈追求,保证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法治精神、职业追求体现得非常好。 ”(记者孙莹 景明 见习记者张晓宇 江苏台记者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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